五、 ERP项目的实施监理方法和模式
图2.3.1 监督小组与ERP项目机构的关系
有些专家设计了三种不同的模式供大家选择试用和进一步讨论,它们是独立监督、咨询顾问和项目总负责。选择何种模式,取决于委托人的地位、对监督的期望等因素。
一、独立监督 该模式完全强调监督。独立监督适用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公司、母公司对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监督,委托人是董事会、股东大会或母公司。
监督小组包括一名经理和若干名成员。监督小组独立于ERP项目实施机构之外,二者的关系参见图2.3.1。为保证监督小组的公正性、客观性,小组成员不承担任何形式ERP咨询和实施任务。
图2.3.2 顾问小组与ERP项目机构的关系
审计小组可以根据预算,选择审计或监理的方法。审计方法表现为周期地对实施现场进行审核和评估,总费用比较低。而监理方式需要小组成员长期出现在实施现场,对ERP项目实施全过程、实时的监督。监理方式是费用最高的一种方法。
二、咨询顾问 该模式不强调监督,主要提供建议。咨询顾问比较适合ERP项目指导委员会从第三方了解项目的状态和进展。 顾问小组包括一名高级顾问和1~3名顾问。顾问小组独立于ERP项目机构之外,二者的关系如图2.3.2所示。
为保证监督小组的公正性、客观性,小组成员不承担任何形式ERP咨询和实施任务。顾问小组周期地对实施现场进行访问,通过调查、测试,评估项目的状态,并向委托人汇报。针对已经发生或潜在的问题,提出自己的改进意见。
三、项目总负责 该模式将监督机制纳入到ERP项目实施机构中。项目经理不从公司内部产生,而是从第三方独立聘请项目经理。所谓第三方,是指项目经理的候选人与提供咨询服务的顾问来源于不同的公司。ERP项目机构图参见图2.3.3所示。项目经理直接向指导委员会负责,有权对ERP实施机构及外部的咨询顾问实施监督和调度。项目经理对ERP项目的过程和成果负全责。对于缺乏项目经理的公司,该模式是上乘之选。该模式强调项目管理,远胜于强调项目监督。
图2.3.3 ERP项目实施机构
六、 “监理”对实施效果的评价
监理工程评价应建立在科学合理体系上,因为计算机信息系统项目的最终驱动因素是企业效益的提高。评价ERP项目监理带来的效益应当从监理的作用下手来解决。我们可以建立如图2.3.4的评价指标体系。
图2.3.4 ERP项目监理效益评价模型
评价监理的实施效果必须进行实施前企业经营效果的评价,这样做的目的是具有可测量性和实施存在对比性。 一般来讲,应考虑以下指标:
1、ERP项目的主要功能应用率 A1=已经应用的功能数/软件具有的功能数量
2、组织重构率
A2=实施后职能部门的个数/实施前职能部门的个数
3、管理效率,一般应用模糊数学评价方法来度量或以管理人员数量度量
A3=实施后管理人员数量/实施前管理人员数量
4、生产周期变化率
A4=实施后生产周期/原生产周期
5、经济指标 经济指标是变化的,往往不是由ERP直接产生的,但是可以据此统计实施成效、成本降低率、销售提高率和合格品提高率等。
结束语 ERP项目对于企业计算机化具有重要意义,同样合理实施监理工作又成为ERP成功实施的重要条件。本文提出的针对ERP项目的监理思想和实施方法在一些项目中证明是切实有效的,但是真正让监理工作成为一项制度,还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合作。 目前,在我国建立ERP项目监理制度尚需做好以下三项工作。一是加大宣传力度,促使广大企业和应用人员充分认识建立ERP项目监理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。二是进一步制定和完善ERP项目监理规范。三是培养和提高ERP项目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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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标题:第十四节 ERP系统的实施方法和培训模式